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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修订讨论会在常州市召开

录入日期:2006-9-1 10:23:27  翻阅次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修订讨论会于5月19日至20日在常州市召开,建设部房地产业司杨佳燕处长、房地产业司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王策、江苏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冯刚以及上海、天津、成都、广州、宁波、常州等城市产权管理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杨佳燕处长主持,她说:《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多年,这些年来,房地产业有了迅猛发展,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经济活动也日益增多,相关的立法也日趋完善,特别是《物权法》的立法,将对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原有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有必要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今年初,房地产业司已经将完善权属登记制度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与会代表就《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修改的总思路、需要规定或修改的内容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新的办法应当体现《物权法》立法的基本精神,明确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定义和性质,突出登记簿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设新的登记种类,规定权属登记机关和当事人各自的责任。在章节结构上,也建议作一些调整,增加一般规定、登记程序、其他登记等章节,使这一办法更为完善。

       此外,为充分发挥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效用,与会代表还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办法》(草稿)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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