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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房管局行政处罚类自由裁量权处罚依据和标准

录入日期:2008-7-7 8:39:39  翻阅次数:

 

执法

主体

序号

执法依据

违法行为

处罚

备注

13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对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处以1万元的罚款

 

14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估价业务的[第二十九条]

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15

在估价中故意提高或者降低评估价值额,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除委托评估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的;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执行业务的;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并收取费用的[第三十条]

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

主体

序号

执法依据

违法行为

处罚

备注

 

16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第十三条]

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的罚款

 

17

白蚁防止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第十四条]

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的罚款

 

18

白蚁防止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使用不合格药物的[第十五条]

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的罚款

 

19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第十六条

责令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的罚款

 

20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第十七条]

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的罚款

 

21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第十八条]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予以降级或者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

 

 

执法

主体

序号

执法依据

违法行为

处罚

备注

2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第六十七条]

责令停止销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23

《物业管理条例》

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第五十七条]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4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第五十八条]

5万元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5

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第五十九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的罚款

 

26

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第六十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7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第六十条第二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的罚款外,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8

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第六十一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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